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项目除臭系统活性炭箱
体更换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SHBGC-GZ-2026-00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除臭系统活性炭箱体更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冯北路878号
2.2建设规模:
更换玻璃钢材质箱体,箱体一备一用,箱体出、入口插板阀利旧原阀门,箱体内衬乙烯基树脂,厚度大于等于5mm,加强层采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制作,设备总厚度不低于12mm,外层刷抗紫外线胶衣,风阻小于800pa,最大风量75000m/h。
2.3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9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投标费用包含材料费、施工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包括原活性炭箱体、链接的阀门、管道的拆除,以及新活性炭箱体、链接的阀门、管道、除雾器的安装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边界条件:
(1)临时用电:招标人仅提供临时用电接入点,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现场用电情况。招标人按照0.8元/度对施工用电进行收费。由于投标人措施不当、管理不力而造成停电,导致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将由投标人承担。
(2)临时用水:生活用水按照4.23元/T(当总表和分表有差额时将按各自用水量分摊),当地供水部门调整水价时做相应调整。生产用水由投标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如招标人提供生产用水,价格参照生活用水。
(3)进场道路:进场道路为已建成设施,车辆可畅通。
(4)临时设施:临时生活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材料堆场、加工制作车间等利用现场条件,投标人提出施工平面布置方案,招标人同意后实施。投标人自行考虑合理布置现场,招标人将不承担由于场地原因引起的任何追加费用。在施工现场应同时配备足够的专职场容
工及轻型车辆设备,必须及时清除当天发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始终保持周边场所整洁,相应清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2财务状况健康。
3.3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5日17时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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