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县水务(城北厂、城北厂扩建项目、城南厂、述东厂)污泥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WGC-GZ-2025-04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营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营县水务(城北厂、城北厂扩建项目、城南厂、述东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水务(莒县)有限公司、营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营县光水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 项目 | 地址 | |
| 光大水务 (营县)有限公司 | 城北厂 | 日照市营县经济开发区山东 路以东、东营路以南 |
| 述东厂 | 日照市莒县陵阳镇驻地 | |
| 营县光水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 | 城北厂扩建项目 | 日照市营县经济开发区山东路以东、东 营路以南 |
| 营县光水水务有限公司 | 城南厂 | 日照市莒县山东路南首路东 |
2.2项目规模:光大水务(营县)有限公司(城北厂)为日处理水量4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标准为《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述河流域DB373416.2-2025》一级A标准,污泥年产量约13500吨(含水率50%以下);光大水务(营县)有限公司(述东厂)为日处理水量2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年产量约3800吨(含水率60%以下);营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厂扩建项目)为日处理水量2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述河流域DB373416.2-2025》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30mg/L,污泥年产量约9500吨(含水率50%以下);莒县光水水务有限公司(城南厂)为日处理水量8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单独执行地方标准B374809—2025A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年产量约3200吨(含水率60%以下);
2.3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5日起至2027年12月26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或污泥转运量达到60000吨,上述条件满足任其一,终止服务。本次招标有效期为2年,每年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在合同期满后买卖双方均有权选择按原中标价续签或重新招标。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从下述表中指定地点运输污泥至营县九莲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城北厂2年运输量约为27000吨,运输距离为29.15公里;城北厂扩建项目2年运输量约为19000吨,运输距离为29.15公里;城南厂2年运输量约为6400吨,运输距离为37.49公里;述东厂2年运输量约为7600吨,运输距离为10公里。城南厂、城北厂扩建项目污泥需运输至城北厂(日照市莒县经济开发区山东路以东、东营路以南)进行过磅(皮重和毛重),其中城南厂至城北厂距离已包含在路线内。述东厂须到指定地点过磅(皮重和毛重)距离已包含在路线内。(每次过磅费用约30元,须中标单位自行缴纳)。
运输车辆须配备GPS定位装置,实时记录运输过程,并存储三个月。
| 项目 | 地址 | 2年运输量约 (吨) | 距离 (公里) | |
| 光大水务(营县)有限公司 | 城北厂 | 日照市营县经济开 发区山东路以东、 东营路以南 | 27000 | 29.15 |
| 述东厂 | 日照市营县陵阳镇 驻地 | 7600 | 10.0 | |
| 营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 | 城北厂 扩建项 目 | 日照市营县经济开 发区山东路以东、 东营路以南 | 19000 | 29.15 |
| 营县光水水务有限公司 | 城南厂 | 日照市莒县山东路 南首路东 | 6400 | 37.49 |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文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投标人应按要求为本项目各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招标人厂区内的运输人员、装卸作业人员、押运人员、其它各类人员等)投保保险,并提供所投保保险方案及相关资料,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落实投标文件中所投保保险方案各项条款,否则,视同放弃中标。同时,运输车辆应购买保险。
(5)中标单位负责污泥的装车、运输、卸车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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