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陆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局部开挖改造飞灰填埋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1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陆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陆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局部开挖改造飞灰填埋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米场镇大虫窝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建设规模:
生活垃圾烧发电厂设计处理总规模600t/d。本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6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配置1台处理能力为600吨/日机械炉排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蒸汽锅炉(6.4MPa,450℃)。配套设施飞灰填埋场一期库容约9.16万m,二期库容约127.64万m。
2.3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存量垃圾开挖、存量垃圾边坡整形、分隔坝施工、防渗结构施工、淋溶水导排、入库填埋道路施工、边坡排水沟修复、雨污分流系统、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从招标人指定位置接入,费用暂定按每度1.5元/度考虑(总表和分表有差额时将按各分表用电量分摊),如当地供电部门调整电价时,做相应调整;施工用水使用自来水,从招标人指定位置接入,费用暂定按每方5.0元/m考虑,如当地供水部门调整水价时,做相应调整:若施工场地内招标人无法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状况健康。
3.3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不限方向)资格证;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17时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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